一、利用外资的直接经济效果评价
(一)外资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从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看,利用外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不断提高,已经由1981年的3.8%提高到1996年的11.8%,随后受东亚金融危机的影响有所降低,但仍然保持在7%左右。自1992年起,利用外资在资金规模上已超过国家预算内投资,成为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中仅次于企业自筹资金和国内贷款的第三大资金来源。
(二)外商投资工业的迅速扩张促进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1990年外商投资工业产值在我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只有1.9%,但1991年以后增长速度远超过其他经济类型,到1999年已达到14.4%;外资企业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也由1995年的14.8%提高到1999年的20.7%。统计分析表明,1995—1999年外商企业工业总产值增长对全部工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是27.3%,即该时期工业总产值年均14.4%的增长速度中;有3.9个百分点来自外商投资工业企业的贡献。
(三)外商投资经济成为我国不可缺少的税收来源。我国涉外税收中95%左右来自外商投资经济。1982年包括涉外税收在内的其他税收项全部加起来也不过300万元左右,不到工商税收总额的万分之一;1986年外商投资经济工商税收在工商税收总额中的比重达到1.21%,以后逐年提高,1998年上升到13.5%,成为国内工商税收中增长最快的税源。1986-1998年,外商投资工商税增长对全部工商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15.7%。
(四)利用外资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随着利用外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外资企业吸收的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加,由1985年的6万人增加到1999年的612万人,年均递增43万人,对同时期全国城镇就业新增数的贡献率达到7.4%。如果将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外资企业有关配套加工、服务等活动以及参与利用国外贷款和援助项目的劳务人员计算在内,利用外资大约解决了2000万人左右的就业问题。
(五)利用外资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截至。1999年底,我国累计的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分别占1.8%、59.7%和38.5%。1999年各产业实际利用直接投资的比重是1.8%、68.9%和29.3%;由此可见,长期以来进入我国的外商投资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通过扩大投资对这些产业的规模扩张和结构的升级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第二产业中,机械,运输设备、电子及通信设备等资金密集型产业是外商投资的热点产业,其比重一般占第二产业外商投资的近三成左右,是带动机电产品类产业发展和出口增长的主要因素。
(六)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带动因素。利用外资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带动作用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的快速增长,加速了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张,1986-1999年期间前者对后者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9.8%%,其中出口增长的贡献率也超过了50%;二是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的增长推动了出口商品结构升级。1999年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中,外商投资企业占了70%以上。
(七)利用外资在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明显。由于东部沿海地区的率先开放及其特殊的经济、地缘、人才优势,使其首先成为直接投资溢出效应的最大受益地区,并导致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迅速扩大。据分析,东部投资规模与中西部投资规模之间的差额中,外商投资部分所占比重由1993年的15.4%上升到到1998年的31.4%,表明各地区利用外资的差距已成为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差距日益重要的决定性因素,并对地区经济之间的差异产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
(八)利用外资对我国技术进步的促进作用明显。1987-1999年期间,外资企业的设备进口大约相当于投资额的60%,其中转让技术中有34%左右是先进技术,其余66%左右是成熟技术,在华设立研发中心的跨国公司企业也在迅速增加。从近几年我国利用外商投资中来自欧美跨国公司投资、设立独资企业比重明显上升等特点同样可以说明进入我国的外资技术含量正在不断提高,对国内技术进步的作用日趋明显。
(九)利用外资对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与完善发挥了重要作用。外资流入本身带来了先进的生产组织和管理模式,通过扩散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了国内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化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