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纬招商网(www.zhongguozhaoshang.com)为大家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水利投资结构不合理
水利产业结构是由开发、利用水资源产业、节约、保护水资源产业以及防治水害产业等三类产业系统组成的。从水利产业投资结构看,我国水利投资结构一直以防洪建设等水利基础设施为重点。2002年-2006年,中央水利基建投资规模达5634亿元,其中防洪工程建设投资占总投资的比例为81.2%。我国在经过大规模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后,洪涝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有所降低。但是由于水资源短缺,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3200亿元,由于水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4600亿元,而每年因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造成的生态损失又比经济损失大得多。
2.水利投资回收补偿机制不健全
防洪和改善生态等公益性项目的维护运行管理费用不足,大量的排涝泵站等水利工程由于缺少资金,导致老化失修,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一大批的中小水库长期带病运行,亟待除险加固;许多大坝年久失修,已经难以承担防御洪水的职能。灌溉、供水等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经营性水利建设项目尽管实行了有偿使用的收费制度,但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如供水工程的水价仍按国务院1985年制定的标准执行,农业、生活用水采用保本或微利水价,工业用水水价的利润率为4%-6%,这种价格无疑偏低,并且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难以执行到位。由于价格关系没有理顺以及在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得部分水利项目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更难以实现扩大再生产。水利投资得不到充分补偿,导致水利工程难以良性运行,不仅弱化了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而且丧失了对资金市场的吸引力。
3.水利投资市场主体尚未真正形成
长期以来,我国的水利投资大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安排,由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工程建成后移交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和维护。这种模式仍然是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我国建设了一大批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形成了目前较为系统的水利工程体系,为抵御洪涝灾害、农业灌溉和城市与农村供水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但是,这种管理方式也存在很大的缺点,它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并没有经过市场的考验,从而导致了一些决策失误情况的发生。如果这些投资不是由政府按照计划经济的模式来建设,而是由自负盈亏的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由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后,按照市场经济的模式来运作的话,就能够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的情况发生。
目前,我国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大都是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他们运用政府安排的水利投资来进行水利工程管理,但是不需要对水利投资的经营效益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缺乏相应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导致水利投资的主体缺位,影响了我国水利投资效益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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