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读北海出口加工区国家税收政策:
一、进口免税
在出口加工区内生产的货物和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维修用零配件以及基础设施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用基建物资、自用的办公用品,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其它经济园区无此优惠)。
二、原材料保税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所需的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以及耗材全额保税。
三、入区退税
从出口加工区外入区的国产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等视同出口,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
四、水电气退税
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按有关规定准予退还所含的增值税。
五、免除配额和许可证
加工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六、外汇管理
在出口加工区内,货物销往境外不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向境外支付外汇也不需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七、通关模式
海关、检验检疫在加工区内设立机构,进出加工区的货物全天候通关作业。海关对区内企业进出境货物采取"一次申报,一次审单,一次查验"的快速通关模式。进区企业与海关计算机联网,采用电子账册管理,每半年核销一次,可以滚动核销。不实行手册管理和保证金台帐制度。采用备案制管理出入境货物。
八、拓展保税物流及相关业务
从原来只允许加工制造企业、为加工制造企业服务的仓储企业、配套运输企业入区经营,扩大到综合物流企业、国际采购配送企业、供应链企业、研发设计机构、专业维修机构、专业检测机构、国际产品展示机构等企业入区经营;同时,出口加工区突破原来未经实质性加工的货物不能出区的限制,将生产链和供应链有机结合起来。
近几年,北海出口加工区多项举措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政策,助推企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