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纬招商网讯,近几年,中关村科技园海淀园为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多举措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意见》,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贯彻〈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意见的若干措施》规定,强化首都核心功能,对不符合区域战略定位的产业进行调整疏解,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持范围。积极推动区域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退出一般性产业特别是高消耗产业、区域性物流基地和区域性批发市场,主动疏解和清理小商品、服装、建材家具、汽车配件等低端业态和低效企业,盘活优化存量空间资源,为新引进“6+1”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提供办公空间的合法楼宇建筑。
第三条支持对象和申报条件。负责楼宇招商的实际经营者或产权所有者,或委托单一负责招商管理的实际经营者(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并纳税。
(二)申报奖励年度无行政处罚、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生产
事故。
(三)单栋楼宇内入驻企业在海淀区属地纳税不低于70%。
(四)楼宇经营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
(五)楼宇业态调整周期:自文件施行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验收。
第四条支持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形成楼宇主体和入驻企业协同作用、共谋发展的合力。有效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资金支持等手段,积极引导楼宇进行功能疏解和业态调整。
(二)坚持“属地负责和行业指导相兼顾”的原则。属地街镇要充分发挥属地优势,统筹属地资源,主动服务,为楼宇业态调整升级提供各种便利条件。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调研和分析,系统规划功能疏解腾退后空间资源的集约利用,有效指导楼宇进行产业升级。
(三)坚持“先调整后补贴”的原则。从业态调整升级的实际效果出发,采取“先申报再调整、先验收后补贴”的方式,鼓励楼宇的实际经营者或产权所有者积极参与海淀区功能疏解和业态调整工作。
第五条支持方式。对于业态调整后新腾退的面积,按照一定标准和新引进企业的租赁面积给予楼宇实际经营者或产权所有者一次性资金奖励。上述新引进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属于“6+1”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二)新成立或从区域外新引进的企业并在海淀区工商登记和申报纳税,申报奖励年度无行政处罚、违法记录。
(三)在2017年1月1日(含)及以后入驻楼宇且租赁期限三年以上(含三年,不含免租期)。
(四)其他必要条件。
第六条本办法由海淀园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支持资金从海淀区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七条加快重点区域业态调整和功能提升。
本办法所称的重点区域特指中关村大街,分为核心区和拓展区两个区域。核心区范围以中关村大街为轴,西至万泉河快速路,东至中关村东街、北至北五环路、南至西直门外大街,共涉及7个街道;拓展区范围西至万泉河快速路,东至京藏高速,南至西直门外大街、北至中关村森林公园南部,共涉及15个街道。
(一)支持存量空间资源改造升级
对于主动进行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按照新引进企业租赁面积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核心区奖励标准为四环路以内700元/平方米、四环路以外600元/平方米;拓展区奖励标准为四环路以内600元/平方米、四环路以外500元/平方米。
(二)对外立面、牌匾整治进行补贴
按照统一的城市设计方案,对外立面整治、牌匾整治等方面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按照审定投资金额的50%且每平方米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栋楼宇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八条积极推进非重点区域业态调整和功能提升。
本办法所称的非重点区域是指本区内除中关村大街以外的其他区域。
(一)支持存量空间资源改造升级
对于主动进行业态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按照新引进企业租赁面积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四环路以内500元/平方米、四环路和五环路之间400元/平方米、五环路以外300元/平方米。
(二)对外立面、牌匾整治进行补贴
按照本办法第七条(二)政策标准予以补贴。
该政策的实施,将助推中关村科技园产业转型升级,为企业提供更加优惠的创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