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将新增分配供应(含预分配)市筹、区筹公共租赁住房约1万套,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供应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企业。
此次推出的房源重点面向参与和服务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的央企、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整体租赁,分配给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职工,解决青年职工、引进人才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有意向整体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企事业单位,可与上海地产住房保障公司和各区公租房运营机构及时联系对接。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政策:
一是准入条件不限本市户籍,不设收入线和财产线,只要符合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房困难等基本条件,均可纳入保障范围;
二是“只租不售”,并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合同一般两年一签,合同期内租金不作调整,保持稳定性;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着重解决阶段性居住困难,并实现房源循环使用;三是公共租赁住房租赁价格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鼓励用人单位适当补贴,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针对单位整体租赁拟安排入住的部分新引进人才暂不满足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中“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的问题,根据近期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单位整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配租工作机制的通知》(沪建保障〔2017〕182号)规定,经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可在承租单位书面担保承诺基础上,允许相关职工先入住公共租赁住房后在规定期限内补齐居住证、社保等准入要件,从而使新来沪人才能够及时享受公租房保障。
上海将继续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改善民生及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