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乐县人民政府批准,南乐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详见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宗地编号:乐地2022-4号 宗地总面积:62948.8平方米 宗地坐落:县城区昌州路北侧、规划文圣路东侧
出让年限:70年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54
主要用途: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用途明细: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面积:44064.16 土地级别:三级
零售商业用地 面积:18884.64 土地级别:三级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保证金:29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4120623BA0002
现状土地条件:达到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起始价:14800万元 加价幅度:10万元
备注:1、规划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面积20%—30%),适建内容地上:商业、住宅及配套,地下: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库,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2、机动车停车位≥1.0个/户,非机动车停车位≥1.5个/户,居住部分地面停车率不超过10%。配建机动车停车位应不少于15%设置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安装条件;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应不少于60%。3、受让人应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水电气暖、消防设施、基础装修(含门窗安装、墙面粉刷、地面铺设、照明设施、盥洗室及厕所水池便池)等配套设施,完成场地建设,满足使用条件。4、以上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须与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与首期交付的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开元路街道办事处。5、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濮政办〔2022〕31号)“(七)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对于新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配建的幼儿园、老年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公共管理用房等公建设施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不计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的规定,无偿移交开元路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站不计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4月12日到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3年03月23日至2023年04月12日到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4月1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4月13日16时30分在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